招生网

博士招生动态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博士招生动态 > 正文

温州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4本文已被浏览

为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根据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温州大学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统筹兼顾:统筹疫情防控和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健康,圆满完成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任务。

(二)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潜质的考核,保证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的条件,确保考生正当利益。

二、组织领导

(一)温州大学2022年博士招生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一级学科博士点所在的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具体负责化学专业“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对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二)学校按照“普通招考”初试笔试科目成立命题小组负责初试试题的命制工作。各科目命题小组至少由2位命题教师组成,命题教师须由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且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其中一位为命题组长。命题小组组长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并具有相关命题工作经验,其他命题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命题小组组长对试题质量负责。参与命题工作的每一位成员必须签订并遵守“温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命题保密承诺书”。

(三)招生学院成立“普通招考”复试工作组负责综合复试的实施。复试工作组由7名专家和1-2名秘书组成,专家组成员由来自本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或正高级职称教师,确定组长、副组长各1名。复试工作组人员均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且是正式在职人员。

三、考试时间

“普通招考”工作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初试,第二阶段为复试。

初试时间:2022年510号,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时间

考试科目

5月10号9:00—10:30

英语

5月10号13:30—15:00

业务课一

5月10号15:30—17:00

业务课二

复试时间:2022年5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资格。

四、考试方式

我校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整为网络远程考核方式。网络远程考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学校对网络远程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确保满足远程考试要求后,制定网络远程软件平台的操作指南,提前向考生公布。招生学院需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考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对于不具备远程考试条件的考生,请提前与学校联系,以便取得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五、考试内容

(一)初试

1、所有初试科目均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90分钟,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2、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以《温州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为主要依据。

(二)复试

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办法和程序,组织考生复试。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科研能力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体要求如下:

1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考生随机抽取专业英文材料进行朗读,考察阅读能力;专家英文提问专业知识,考察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满分1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中。考核时间约3分钟。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达到6分为不合格)。

2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复试工作组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主要包括个人陈述、专家提问等内容。满分90分,直接计入复试成绩。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陈述(20分)。采用PPT汇报形式,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硕士期间学习和科研情况、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报考专业前沿研究的理解,以及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考核时间不超过7分钟。

2)专家提问(70分)。采用自由问答形式,主要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贯穿整个考核工作,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核的形式包括思想道德考核表、现场问答、函调等形式,思想品德考核采取一票否决制,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复试规则

(一)复试分数线

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为英语不低于40分,专业课成绩每门不低于60分。在满足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报考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1:3的比例进入复试。复试名单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考生可上网进行查看。研究生院及招生学院将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对考生资格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三)复试流程

复试流程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贯穿整个复试工作。综合面试总时长不超过30分钟,具体流程为:(1)英语水平能力测试(约3分钟);(2)个人陈述(不超过7分钟);(3)专家提问(不超过20分钟)。复试工作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现场记录和考核专家打分成绩表要妥存备查。复试工作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认为有必要时,复试工作组可对考生再次进行考核。

(四)评分规则

复试成绩包括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得分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得分,每项考核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名专家打分的平均分。考生的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 = 外国语听说能力考核得分 + 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得分,复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者(未达到6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

(一)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总成绩(百分制)的计算公式:综合总成绩 = 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7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综合总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

1、综合总成绩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

3、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合格;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5体检不合格;

6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

(二)招生学院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到底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核,将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或公告栏公示10个工作日。考生对综合总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经调查属实的,由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最后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当年博士研究生录取计划。

八、体检工作

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甲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科目需符合学校公布的相关要求。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等文件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复试录取办法和招生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十、工作纪律

(一)加大招生工作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干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笔试和复试环节要求招生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学院纪委全程监督。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申诉受理,具体申诉受理机构为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

申诉地址、电话及邮箱: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茶山街道温州大学南校区行政楼714b(研招办),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577-86688068,申诉邮箱:yjs@wzu.edu.cn

监督电话:0577-86598028

十一、其他

(一)本方案适用于温州大学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由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以上规定与办法如与国家2022年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