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介绍

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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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实施、检查、验收与评估。

2.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和实施;已有学位点建设的检查与评估。

3.负责制定研究生招生工作地规章制度和招生计划,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审核考生资格;组织命题、初试、阅卷、复试、调剂;招生宣传及录取等工作。

4.负责研究生培养方案、个人培养计划、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审定,组织研究生教学的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研究,指导并检查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工作。

5.指导并审核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指导并审核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

6.负责研究生学籍及成绩的管理工作。

7.承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8.审核学院上报的学位申请材料,负责对各学位点学位授予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9.组织召开学位授予仪式;统一办理学位证书。

10.负责研究生导师的遴选与培训和导师队伍建设的规划。

11.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审批研究生奖、贷、助、补、保与“助教、助管、助研”工作,指导研究生分团委(总支)、研究生会、研究生社团开展工作。

12.与校团委联合指导、组织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

13.协助就业处开展研究生就业宣传与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