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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分党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29本文已被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校党校的总体安排,现将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分党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工作
  本学期研究生发展对象培训班安排在4月上旬(共一期),培训内容参照上级党校及研究生群体的特点安排(届时见培训计划)。请各学院做好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的推优工作,并于4月5日前报送培训学员名单汇总表(附件1),逾期不候。
  二、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加强毕业生党员离校前教育的重要意义,将毕业生党员教育列入工作日程,根据毕业生党员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2、各学院要结合研究生文明离校教育、研究生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教育宣传等载体开展主题培训和教育活动。加强毕业生仪式感教育,教育广大毕业生党员要“站好最后一班岗”,在离校前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3、各研究生党支部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必须组织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过一次组织生活会,畅叙情怀,互励互勉。要求毕业生党员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4、各学院对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要加大教育指导力度。要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毕业生党员毕业后不按时转移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通过案例教育,提高毕业生党员的思想认识。
  5、各学院要精心策划、组织毕业生党员教育工作,并于4月5日前将教育计划报送研究生分党校备案。
  三、材料报送方式
  电子版发送至4615726@qq.com,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至研究生分党校办公室(行政楼717A)。
  联系电话:周敬业,86598063(内线778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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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生分党校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