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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08本文已被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激励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留温就业,浙江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设立“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用于资助考取温州地区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岗位的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应届毕业生。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参评范围及资助标准

  2. 参评范围:2021年温州大学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3. 资助标准:每人2000元

二、参评条件

1、考取温州地区国家公务员、地方公务员、事业单位(含教师、医生)、国有企业、选调生、银行等岗位,并获录用通知书(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2、经学校认定为资助对象的研究生优先考虑。

三、资助名额

每年资助留温就业的研究生10人,原则上基层公务员(县级及以下基层岗位)不少于4人。

每个研究生培养学院最多可推荐候选人2名。

四、评选流程

1、由留温就业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研究生个人填写附件1《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申请表》,上交《录用通知书》复印件或就业三方协议复印件或就业单位证明,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由学院审核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并在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1《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与附件2《温州大学2021年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报至研工部。

3、由浙江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共同组织评审委员会评审。

4、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5、对获奖同学进行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切实有序开展奖学金评选工作,杜绝弄虚做假。

2、各学院必须严格做好留温就业奖学金申请者的资格审核,确保申请者符合参评条件。

3、各学院须将评选通知,评审结果等在学院网站等公共平台上发布,确保广大研究生和导师知情。

4、各研究生培养学员务必在10月18日下班前将附件1《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及《温州大学2021年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申请名单汇总表》整理好发送至邮箱ygjz@wzu.edu.cn,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2021年中公·温州大学研究生留温就业奖学金”。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至南校区行政楼718室。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