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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温州大学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16本文已被浏览


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表彰我校德智体能等方面特别优秀的应届毕业生,经研究决定,根据《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办法》2021届毕业生中开展“温州大学谷超豪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21届毕业研究生

、评选条件

1必须每学年均获一等或二等奖学金;

2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各种荣誉称号(如优秀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

3同等条件下,政治上、学术上、科技创新等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评选安排

1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内部评选,1228日前推荐名单(附推荐材料)送交至研工部,每学院限推1人,逾期视为该学院无参评研究生

2、研工部组织联评最终产生1名推荐人,公示后报送到学校;

3、学校公示、发文、表彰。

四、联系方式

办公室:南校行政楼718办公室

联系人:章老师  86598061


    附件:      研究生谷超豪奖学金申请表.doc

 

 研工部

2020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