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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18本文已被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了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关怀,缓解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生活压力,激发研究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的精神,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暂行办法》(行政【2018】86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本年度将给予有临时困难研究生一定的生活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硕士研究生。

  1. 评审程序

    1)申请:研究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2),并如实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初审:培养学院按学校文件规定进行初评后,报研工部审核;

3)复审:研工部对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材料进行复审,确定临时困难补助研究生名单和补助金额。

4)公示发放:公示3天后报送财务处发放。

三、工作要求

培养学院要对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凡发现研究生提供虚假困难证明材料或夸大事实等不符合困难补助条件的,学校将追回已发放的临时困难补助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123将申报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以及公示通知(需盖公章)纸质版报送研工部(南校区行政楼718室),电子版发送至1051984622@qq.com, 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2020下半年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联系人:胡老师,电话:86598061(778061)。

 

                                            研究生工作部

                                          20201118

附件:

1.《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暂行办法》(温大行政【2018】86号)

2.《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

3.《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