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激励我校硕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办学声誉,根据《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升学奖励暂行办法》(温大行政〔2019〕255号)文件精神,现对2020年考取博士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导师进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考取博士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校内第一导师
二、统计流程
1.符合升学奖励条件的研究生,须详细填写《温州大学2020届硕士研究生升学统计表》(附件二)并上交学院,同时将升学佐证材料(录取通知书或入学通知书等)提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审核、汇总材料;
3.各学院将《温州大学2020届硕士研究生升学统计表》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院章)于9月23日前报研究生部(南校行政楼718),表格电子版送发至1051984622@qq.com,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温州大学2020届硕士研究生升学统计表”;
4.研究生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进行奖励。
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6598061(778061)
附件:1.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升学奖励暂行办法
2.温州大学2020届硕士研究生升学统计表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