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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5-16本文已被浏览

各培养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条例(2018年修订)》精神,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工作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助管的育人功能,规范管理、加强培训、严格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岗位设置:受疫情影响,本学期助管工作岗位参照2020年1月实际设岗情况执行,如有变动情况,请联系研工部更改。在原助管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各用工单位可以择优留任。如因研究生未返校、自主申请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空岗的,用工部门可报研工部,由研工部发布空岗信息(附件1),后续空岗信息在研工部网站发布。

    2、上岗时间:2020年5月18日至期末考试前。

    3、学生申请:已返校的研究生可根据学校发布的助管岗位信息,在保证大部分时间用于学习科研的提前下,按照岗位要求自主申请,填写《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管”申请表》(附件2),于5月20日前交到用工单位。

4、岗位聘任:设岗单位对申请人进行审核资格、组织竞聘、培训上岗。竞聘结束后,各设岗单位将聘任结果报研工部备案,于5月31日前向研工部报备聘用的助管信息,新聘用助管的《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管”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交研工部(南校区行政楼718室),电子版发送至1051984622@qq.com, 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或部门)研究生“助管”申请表”。

5、助管管理与津贴报送:用工单位负责助管岗位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做到明确职责、细化任务、按需聘用。助管津贴发放金额须严格按照助管工作量来计算,请各用工单位于每月25日前报送当月的助管津贴,《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交研工部(南校区行政楼718室),电子版发送至1051984622@qq.com, 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或部门)2020年X月研究生助管津贴统计表”。

联系人:胡老师,电话:86598061(778061)。

附件1: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管”空岗信息表(一)

附件2: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管”申请表

附件3: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津贴统计表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