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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考取博士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及校内导师进行奖励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3本文已被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激励我校硕士研究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办学声誉,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升学奖励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文件精神,现对2019年考取博士的应届硕士研究生及校内导师进行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2019年考取博士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校内导师

二、奖励标准

1.毕业生被国(境)外名校(按照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排名当年排名前1 0 0 )、9 8 5 校、被国内入选教育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高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党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奖励2 0 0 0 /人,校内导师奖励1 0 0 0 / 人。

2.被国(境)内外其他高校和研究机构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奖励1 0 0 0 / 人,校内导师奖励1 0 0 0 / 人。

三、奖励发放

1.符合升学奖励条件的研究生,须详细填写《温州大学2019届硕士研究生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名单》(附件二)并上交学院,同时将升学证明材料(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或入学通知书等)提交所在学院。

2.各学院将研究生的证明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填写《温州大学2019届研究生升学奖励统计表》(见附件三),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院将《温州大学2019届硕士研究生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名单》、《温州大学2019届研究生升学奖励统计表》(附件三)、《温州大学2019届硕士研究生升学奖励校内导师统计表》(附件四)和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19日前报研究生部(南校行政楼718),表格(附件二、三、四)送发至1051984622@qq.com,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2019年应届研究生考取博士及校内导师统计”。

4.研究生院将对名单进行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进行奖励。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86598061778061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911

 

 

附件:

1关于印发《温州大学研究生升学奖励暂行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

2、《温州大学2019届硕士研究生继续攻读博士研究生名单》

3、《 温州大学2019届研究生升学奖励统计表》

        4、《温州大学2019届硕士研究生升学奖励校内导师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