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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18级研究生始业教育工作安排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09本文已被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对2018级研究生进行及时科学的学习和科研指导,使之尽快熟悉新的环境,适应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现将2018级研究生始业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入学教育主要内容

(一)国情党史教育

1.组织开展新入学研究生的形势政策教育。介绍我国悠久的历史、优良的传统及当前的国情,指导新入学研究生积极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其他重要文件精神。培育新入学研究生的爱国责任感和使命感,该项内容由校研工部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新入学研究生的理想信念教育。让新入学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及远大的理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大学新生始业教育中开展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宣〔2009〕69号)文件的精神,组织研究生新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我国的民族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以及反邪教基本常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校园宗教问题的指示精神,让新入学研究生严格遵守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该项内容由校研工部组织实施。

(二)校史校情教育

1.由各培养单位主要领导向新入学研究生介绍温州大学悠久的历史、优秀的传统、鲜明的特色和坚实的发展基础。让新入学研究生了解温大、热爱温大。

2.由各培养单位主要领导结合学校重点工作,向新入学研究生介绍温州大学的专业特色、文化理念、发展优势、知名专家学者以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杰出校友们在社会上做出的突出贡献,使研究生了解“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内涵、办学宗旨以及办学目标,激发研究生树立远大目标,努力学习,奋发进取。

3.由各培养单位主要领导向新入学研究生介绍本单位光荣的历史,重点介绍本单位近年来在科研学术、研究生培养等方面取得的成就。

(三)专业学习教育

1.由培养单位分管负责人向新入学研究生介绍我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培养环节、培养进程、培养管理模式、培养制度、研究生管理部门的职能及学校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创新举措。

2.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学科带头人向新入学研究生介绍学科专业特色、师资及科研情况及本专业现状和发展前景,引导研究生充分认识所学专业特点和社会对本专业人才的需求。

3.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新入学研究生学习所学专业的培养方案,使其了解各个培养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并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培养计划。

4.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新入学研究生进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培训,指导其完成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补录等工作。

(四)学术规范及校规校纪教育

1.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新入学研究生学习《温州大学研究生诚信公约》、《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等文件,加强新入学研究生的学术规范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科研态度,培养良好的学术道德。

2.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新入学研究生认真学习《研究生手册》相关内容(特别是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中期考核与筛选办法、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三助”管理规定等),使其了解研究生奖惩、考核、三助、食宿等在校期间与研究生生活学习密切相关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日常规范,了解学校各类学生事务的办理程序。

3.加强新入学研究生行为规范教育,创造文明、团结、和谐的集体氛围,注重个人品德修养和文明举止修养,自觉树立研究生的仪态文明形象,展现研究生的良好精神面貌。

(五)职业规划与心理健康教育

1.各培养单位结合专业特点,根据近几年本单位研究生就业的实际情况,指导新入学研究生进行职业规划,为就业提前准备。

2.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入学研究生的心理状况,协同超豪学区积极开展心理普查、新老生座谈会、导师与新生谈心谈话等工作,扎实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六)安全教育

1.由学校组织对新入学研究生进行生命安全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学校各类安全规章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增强研究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各培养单位要安排专人向新入学研究生介绍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

3.各培养单位要协同超豪学区对研究生进行公寓人身、财产、消防安全等教育,使相关研究生熟练掌握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

4.各培养单位对新生进行网络安全教育,使新生对网络诈骗、校园网贷等网络陷阱有基本认识,增强研究生的防范意识。

(七)图书馆信息资源与服务导航(图书馆统一安排)

1.图书馆资源与服务介绍,着重讲解与学科专业相关数字资源;

2.以web of science或scopus为例介绍外文数据库的使用,以中国知网为例介绍中文数据库的使用;

3.学术规范与科研评价知识、信息检索通用技术介绍;

4.文献管理与分析相关知识、工具介绍。

二、组织实施及要求

(一)始业教育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长、学位点负责人等要亲自与新入学研究生见面,副院长、副书记要落实始业教育具体内容,做到分工明确、组织得力,确保新生始业教育工作顺利进行并能收到实效。

(二)始业教育的时间原则上安排在9月12日-9月16日,各单位可根据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并将教育实施方案电子版于9月12日前报研究生部备案(发送至:719309380@qq.com)。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