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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02本文已被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通过社会实践活动促使研究生了解社会、了解国情,引导研究生在实践中发挥自身的知识、信息、技术优势,在奉献社会、服务人民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全面发展。现决定开展2018年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体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二、时间要求

根据《温州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的有关规定,研究生在整个学习期间社会实践应不少于3周。

三、活动内容:

1、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宣传、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2、开展关爱留守学生、法律援助、企业帮扶、就业见习、技术咨询与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服务活动;

3、根据专业特色自行确定具体内容。鼓励暑期有科研实践任务的研究生,将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相结合。

四、资料上交:

以学院为单位,于2018年9月21日前将《温州大学研究生实践考核表》(附件1)、《温州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成绩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上交至研究生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请有关学院精心组织好研究生的暑期实践工作,确保社会实践的安全、有序。

温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