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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届省级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2本文已被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各位研究生: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更好地推进我校研究生的就业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厅下达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5号)(见附件一)文件精神,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我校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对象
  我校2017届毕业研究生,含2014级学硕、2015级教育专硕。
  二、推荐评选办法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校共有19个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额。研究生部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将指标进行合理分配,其中16指标按比例直接分配到学院,其余3个指标在7个学院的推荐人选中通过联评产生。具体指标分配见下表。
  温州大学2017年省优毕业生名额推荐分配表
学 院
分配名额
联评名额
学 院
分配名额
联评名额
人文学院
4
0
生环学院
1
0
法政学院
1
0
音乐学院
0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0
美术学院
0
1
外语学院
0
1
体育学院
1
0
数学学院
1
1
教育学院
1
1
物电学院
2
0
商学院
0
1
化材学院
4
0
机电学院
0
1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二)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理科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在一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录用)的论文一篇,SCI上发表(或录用)论文的优先考虑;文科毕业生以第一作者在二级以上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的论文的优先考虑。
  (三)在校期间获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含2次)。
  (四)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五、上交材料
  (一)每名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学业成绩汇总表;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发表的论文原件、复印件(封面、目录、正文);
  (二)《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统一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交电子稿(邮箱:635144826@qq.com);
  (三)《2017届温州大学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一份,并交电子稿(邮箱:635144826@qq.com)。
  六、评选程序
  (一)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评选条件认真评审,确定分配名单和联评名单,并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3天。
  (二)2017年3月6日(周一)前请各学院将省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材料及公示单(加盖学院公章)交至研究生部综合科,电子版发至635144826@qq.com;逾期不予保留名额。
  (三)联评时间暂定2017年3月10日(周五)。参加联评的学生需准备5分钟的个人事迹汇报,PPT请在3月9日发6351448261@qq.com。
  七、其他要求
  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认真评选。切实保证评选过程中条件标准公开、程序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切实做到严格掌握标准,本次评优必须符合文件中的条件,宁缺毋滥。望各学院努力做好2017届省优秀毕业生评选、推荐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6598061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7届浙江省普__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
附件二2017届温州大学省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三2017届温州大学省优秀毕业研究生情况汇总表
 
  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部
  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