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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期末培养环节、考试及寒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2-17本文已被浏览

各培养学院:

根据省市防疫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期末培养环节、考试及寒假等相关事宜做如下安排:

一、培养环节

1. 按照学校统一安排,研究生课程于17周之前完成,18周全校进入考试周。18周原先教学计划由任课老师根据课程特点自行决定补课方式,并告知研究生。

2. 对2021级硕士研究生,按照2021级研究生教学计划和课表开展教学环节,确保研究生教学工作稳定有序。

3. 对2020级硕士研究生,学院及导师应按照培养方案组织课题研究、实践环节、学业指导、心理疏导,完成中期考核,开展科研活动和学位论文工作。

4. 对2019级及延期毕业硕士研究生,各学院要认真落实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导师应与研究生保持密切联系,加强指导交流,严格按照学位论文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学位论文的修改、梳理、完善和润饰,以便顺利进行后续的预答辩、盲审、答辩等工作,确保不因疫情延误研究生正常毕业。

二、考试安排

1. 期末考试安排:公共课(英语)期末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其他公共课由开课学院或任课教师自行安排,考试时间统一为20221月8日2-4点(见附件)。专业课期末考试由学院安排。

2. 考务工作要求: 各学院参照《温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教学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6〕156号文件)做好有关考务工作。所有试卷命题、印刷、考务等过程管理一定要规范有序,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每个考场需提供考生名单1份(供监考老师核对使用),连同试卷一起密封装袋。

3. 成绩材料提交:研究生的课程成绩于考后周之内录入完毕。所有成绩录入完毕后,必须打印纸质成绩单由任课老师签字后交所在学院,由学院统一交到研究生院存档(南校区行政楼721A室),请在本学期结束之前上交。

4. 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公共课向研究生院提出缓考申请,专业课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于下学期初参加缓考考试。(缓考申请表见附件)

三、寒假安排

寒假放假时间为2022年1月11日-2月19日。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于2022年2月20日开学,2月21日正式上课。

四、其他事宜

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单位师生,保证每位教师和学生收悉和落实。认真做好研究生培养环节的统筹安排,确保期末研究生培养环节和考试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须对有关安排进行适时调整的,学校将另行通知。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