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有效地加强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督导和管理,根据《温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06]),现对2017年-2018年立项的温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项目(附件1)开展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请负责人填写《温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并按立项时的承诺提供相应的成果材料。
2、需要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请负责人填写《温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鉴定)申请书》(附件3)。
3、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1份+电子版交所在学院,由学院于2021年4月21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联系人:李小聪,650066,86590691。
温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