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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2本文已被浏览

各培养学院:
  为适应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水平,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开展2015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请各培养学院成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领导小组,组织导师及任课教师认真研讨,分类建立与提高研究生培养出口标准,各培养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负责组织和协调。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定依据
  依据《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附件1)。
  二、制定范围
  2015年招生的教育硕士(17个领域)、工程硕士(3个领域)。
  三、制定原则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务必体现“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更有利于促进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更好地适应国家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注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创新能力、适应能力、动手能力以及外语、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的培养。
  2.课程设置和课程名称要规范,可参考国内外大学同类学科的课程设置体系和课程名称,课程名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建议课程学习安排在第一学年内完成。
  4.课程设置要有系统性,理顺前后衔接关系。课程内容应具有先进性和前瞻性,教学内容能体现各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鼓励跨学科跨专业开课,跨学科跨专业课程应在培养方案中列出。杜绝因人设课现象。
  5.各学科在制定课程设置时应按要求列出补修的课程。
  6.各学科的研究方向应与2015级招生目录一致。
  7.培养方案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一般不能随意变更,如有变动,需详尽说明理由,并报研究生部审批。
  四、工作进度
  2015年6月30日研究生部布置制定《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工作。
  2015年6月30日--7月6日:各学院组织研究、讨论,形成2015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由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核定。
  2015年7月7日前,各培养学院将核定通过后的培养方案(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部。
  2015年7月9日前,研究生部将审核后的培养方案反馈各培养学院核对。
  2015年7月10日,由研究生部统一印发新制定的培养方案,2015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按此培养方案实施。
  五、联系办法:黄旭红,86680868(778868),660878(虚拟号),pyk@wzu.edu.cn
  
研究生部
  2015年6月30日
  

附件1:温州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附件2:温州大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