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科:
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公布<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学位中心〔2020〕43 号)(附件1)、《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学位中心〔2020〕44 号)(附件2)和《关于开展第五轮学科评估信息公示的函》(学位中心〔2021〕13 号)(附件3),为保证学科评估材料真实可靠,学位中心将对部分评估信息进行网上公示。现将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示时间
2021年4月6日9:00-4月15日24:00。
二、公示方式与范围
通过“学科评估信息管理系统”(简称评估系统,网址: https://xkpg.cdgdc.edu.cn),在参评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参评单位和参评学科可通过账号密码(与材料报送时相同)登录评估系统,查看本单位参评学科范围内其他参评单位的相关信息。
三、公示内容
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信息在有限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出版教材质量、国家级一流课程、教学成果奖、在校生代表性成果、专任教师总数、支撑平台、学术著作质量、新品种研发与转化情况、新农药研发情况、新兽药研发情况、新药研发情况、科研获奖情况、艺术/设计实践项目、艺术/设计实践获奖。
四、提出异议
若学科对其他单位的公示信息有异议,请于4月12日之前在评估系统中,对异议信息做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据。所提供证据应尽可能详细、准确,如证书、批文、官网截图、论文原文、教材或著作版权页等。学校将认真审核各学科提出的异议,汇总提交后,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公示数据异议情况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5日前以单位名义将扫描件上传至评估系统。公示结束后,不再接受有关异议。
五、注意事项
各学科应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加强对相关人员、账号密码的管理,严格控制公示信息知悉范围,严禁转发至互联网等公开媒体。相关信息仅用于第五轮学科评估信息公示工作,不得用于报告、文章发表等其他用途。
联系人:陈志鸟 联系电话:86590301(770301)
附件:1.关于公布《第五轮学科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2.第五轮学科评估邀请函
3.关于开展第五轮学科评估信息公示的函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