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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0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0-10-14本文已被浏览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0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2 号)和《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0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浙学位〔20202 精神,现就做好我2020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重要窗口”新目标,助推“互联网+”、生命健康和新材料三大科创高地建设,以推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内涵发展为目标,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以优化结构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强化自律监管,依法依规开展学位授权申请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服务需求和质量标准相结合。突出按需授权,优先新增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及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急需领域的授权单位和授权点,为我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坚持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保证学位授权审核质量。

(二)坚持学校统筹和学科特色发展相结合。依据国家《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学位授权审核基本申请条件(2020)》,确定学位点发展结构布局重点;强化质量导向,引导学科切合需求、合理定位,制定学科建设长期规划,注重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

(三)坚持学位授权与学科规划相结合。以增列学位授权单位和授权点以及学校制订“十四五”发展规划为契机,立足当下, 谋求长远,统筹谋划新一轮学科专业规划,着力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聚焦建设重点,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优势学科集群发展,带动提升我高等教育整体水平。

(四)坚持规范程序和自律监管相结合。强化学位授予单位权责一致和自律意识,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基本程序开展学校初审,加大各环节信息公开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学位授权申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平稳有序开展。

三、工作内容及程序要求

2020我校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申请分为新增博士硕士一级学科与专业学位类别(以下简称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 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以下简称学位点动态调整)。

)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要求。

1.申请范围。

硕士学位授权点原则上只接受专业学位类别授权点申请。申请学位授权点需满足相应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申请基本条件。

2.申请材料

各学院依据《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2020)》2020 年浙江省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指南》,组织填报相关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议,提交《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须含研究生培养方案)。申请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如获得授权,以上申报材料将作为该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参加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的重要材料。

3.其他要求。

各学院申请新增的各一级学科及现有一级学科授权点的学科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不能重复,申请新增的各专业学位类别及现有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的骨干教师不能重复。

各学院在申请新增学位授权点时,应同时提交本单位《现有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此汇总表将作为现有学位授权点参加合格评估的材料之一。各学院同时应提交《拟新增学位授权点汇总表》。

)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要求。

为优化授权学科结构,强化学科建设特色,提升学校办学活力,鼓励各学院对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主动调整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同步进行,按照往年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申报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按本通知要求,立足办学实际,聚焦优势特色,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出学位授权申请,所提申请应经过充分论证,符合学校的办学目标和学科发展规划。提交的材料不得有涉密内容,涉密内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使用。

各学院应实事求是地开展学位授权申请工作,申报材料和数据要真实可信,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和评审纪律。申报佐证材料一并上交学校备查。

五、材料报送要求

2020 10 17下午16:00前,各学院将申报材料报研究生院

  1. 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的学院,提交下列3类材料:

    1.学位授权点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汇总表》(盖章纸质1份,电子word版及PDF扫描版,同时提供excel版本,具体空白表见压缩包,excel版本中分现有点和新增点2张表格)

    2.《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须含研究生培养方案,纸质材料一式 5 份以及 WORD 和加盖公章PDF 格式电子版)

    3.申请博士(硕士)学位点代表性成果汇总表(提供excel版本即可,具体空白表见压缩包,空白表中包含了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在校生代表性成果、代表性科研奖励、代表性论文专著、代表性成果转化或应用、代表性科研项目等6张表格)

    )实施学位点动态调整的,其中申请动态调整撤销学位授权点的,提交《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报告》和《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撤销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 1 份以及 WORD 和加盖公章 PDF 格式电子版);申请动态调整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提交《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报告》、《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申请增列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 1 份以及 WORD 和加盖公章 PDF 格式电子版)、《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或《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纸质材料一式 5 份以及 WORD 和加盖公章 PDF 格式电子版)。

    各学院提交以上申请材料时,还须同时提交本学院申请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结报告(纸质材料一式 1 份以及 WORD 和加盖公章 PDF 格式电子版)。

    )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博士授权点申报材料交到南校区行政楼719B。联系人:夏琦,联系电话:86599937661507;邮箱:65462969@qq.com。

    硕士授权点申报材料交到南校区行政楼717B。联系人:陈志鸟,联系电话:86590301610196;邮箱:9091184@qq.com

     

    附件:

    附件1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材料报送要求及申报表格

    附件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 2020 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附件3:《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

     

    温州大学

    2020 10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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