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学位点: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学位办〔2018〕4号)(附件1)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格评估范围及材料报送
1.范围: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与舞蹈学等6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
2. 材料报送:2018年11月15日前报送《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见附件2,文件类型:word与pdf各一份,单个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MB)和《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文件类型:word与pdf各一份,最多20个文件,单个文件大小不能大于20MB)。
二、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报送范围及材料报送
1. 范围: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音乐与舞蹈学、教育学、体育学、数学、物理学等10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教育、机械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环境工程等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材料报送:2018年10月15日前报送《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见附件3、4)及《学位点专任教师队伍名单》(附件5)。
三、其他事项
1. 请各相关学位点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纸质(一式1份,封面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报送至研究生院学科建设管理科(行政楼717B室),同时发送电子版材料至邮箱lyre@wzu.edu.cn,联系人:李勇(650266)、林健(668506)。
2.《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命名规则。学术学位授权点及除工程外的专业学位授权点,按“单位代码+单位名称+授权级别+学科(类别)代码+学科(类别)名称”规则命名,例如“10351温州大学硕士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工程专业学位授权点,分领域按“单位代码+单位名称+授权级别+领域代码+领域名称”规则命名,例如“10351温州大学硕士085201机械工程”。
3. 教育学、体育学、数学、物理学等4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分别由课程与教学论、体育教育训练学、应用数学、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等5个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数据作为支撑。
附件:1.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相关工作的通知
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3.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学术学位)
4.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专业学位)
5. 学位点专任教师队伍名单
温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