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硕导、2015级研究生:
为做好2015级研究生的师生双向选择工作,根据《温州大学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暂行办法(温大行政[2014]137号)》(附件1)和《温州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温大行政[2015]61号)》(附件2)等文件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学生数限额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每位具有招生资格的硕士生导师可根据本人科研情况拟定指导研究生数,一届一般不得超过3名,各类研究生总数最多不得超过4名;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硕导限带1名研究生。
二、双向选择程序
1、研究生入学后,各培养学院应尽快安排硕导与研究生见面,介绍双方情况并互通联络方式。各培养学院负责向学生公布该硕士点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及相关的科研条件。
2、在双方相互了解的基础上,研究生填写《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志愿表》(附件3),指导教师确认信息并签字后,达成一致志愿。未达成一致的,由学院负责协调,师生再作选择,直至达成一致志愿为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校内校外各选择一名指导老师。
3、各培养学院根据所确定的双向选择结果,填写《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附件4)。
4、学校发文公布师生双向选择结果。
三、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于9月28日前将《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纸质(盖学院公章)和电子版提交给研究生部培养科。
研究生部
201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