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位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4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5-09-18本文已被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2024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依照《温州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行政〔2022〕126号) 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培养学院应提前通知相关导师和研究生,统一安排开题报告的时间、地点,邀请相关学科专业的专家组成评议组(博士研究生一般不少于五人,一般具有正高职称,其中至少3人具有博导资格;硕士研究生一般不少于三人,具有高级职称,其中至少1人为正高职称),及时在系统中填写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评议小组成员名单及开题时间、地点等。

2、开题报告要公开进行。提前张贴海报,公布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开题报告采取报告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研究生在开题前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开题报告”相关信息及上传开题报告。

4、导师在开题前完成开题报告的审核工作。

5、开题工作结束一周内上传《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PDF格式签字稿),学院及时做好审核工作。《温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纸质稿存研究生个人学位档案。

6、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开题报告定稿上传、学院审核工作在2026年4月30日完成。

7、开题流程:研究生撰写论文开题报告——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开题相关信息、提交开题报告初稿——导师审核通过——学院组织安排论文开题论证——学生提交开题报告终稿——院系(研究生秘书)依据开题结果审核——开题论证完成。



附件:

1.开题报告

2.《温州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行政〔2022〕126号)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