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为做好2024级研究生的师生双向选择工作,根据《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温大行政发〔2020〕14号)和《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名额与师生双向选择办法》(温大行政发〔2021〕121号)(详见附件1、2)及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学生名额
根据学校及上级文件精神,各学院结合本学院(学科)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名额及师生双向选择办法。
二、双向选择程序
1.研究生入学后,各培养学院应尽快组织导师与研究生见面活动,介绍双方情况。各培养学院负责向学生公布该硕士点研究生指导教师简况、相关科研条件及联系方式。
2.在双方相互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导师和研究生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研究生填写《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志愿表》(详见附件),双方签名确认互选关系,汇总交学院。本表由各培养学院留存。(备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每位研究生需配备校外导师一名,在第二学期完成)。
3.各培养学院认真核对导师双选结果,双选结果审核确认后,10月15日前登陆研究生系统完成师生双向选择上报工作,系统提交完成后自行下载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结果。
4.研究生院将师生双向选择结果公布发文。
三、材料报送
各学院按要求下载系统提交的《硕士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汇总表》纸质版一份,经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行政楼714A办公室。
联系人:何倩
联系电话:0577-86590301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