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浙教师〔2022〕17号)和《温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暂行办法》(温大行政发〔2021〕65号)的精神,我校教育类研究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经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于2022年4月底前开展温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现将考核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19级教育类学术学位研究生、2020级教育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可报名参加本次考核。教育类研究生是指教育学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01)、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1)和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0453)
二、申请学段和学科
(一)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教育类研究生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浙教师〔2022〕17号)申请任教学段及学科,每名教育类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二)如要申请上述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以外的教师资格,教育类研究生需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校考包含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合格要求
考核项目 |
合格要求 |
思想品德与师德素养 |
坚持师德为先,促进师范生践行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全面考核思想品德及师德素养,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
教师教育课程学业 |
以实践为导向,优化研究生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加强研究生教师教育课程建设。全面考核教师教育课程学习情况,确保修读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师教育课程,并全部通过考试或考核,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要求。 所学专业没有明确教学学科和教学专业的教育类研究生,根据自己申请的任教学科,必须修满该学科领域8-10学分的专业课程。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集中对这类研究生进行学科专业课程的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个月,可采用线上和线下课程相结合等多种方式灵活进行。 |
教育实习实践 |
加强实践教学,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促进教育见习、教育实习、教育研习有机贯通。全面考核教育实习实践情况,由各学院统一组织教育类研究生参照实习标准到联合实习基地开展实习,确保对应学段、对应学科的教育实习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 |
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 |
坚持能力为重,开发研究生教师专业能力系列课程,全面加强研究生教学基本功及教学技能训练,提升教师专业能力。各学院可组织教育类研究生集中进行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
毕业论文 |
教育类研究生需确保其毕业论文与其申请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一致。 |
(二)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和合格要求
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
1.笔试
参照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学校进行“温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的笔试,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学段。其中“幼儿园”和“小学”的笔试时间150分钟;“中学”分专业进行,笔试时间180分钟。每个学段的笔试总分150分,90分为合格线。具体参考笔试大纲。
2.面试
面试参照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由教育类研究生所在学院根据师范生报名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组织考核。详细考核内容与要求见下表:
面试项目 |
要求 |
备注 |
结构化面试 (20%) |
根据抽取的试题,考生先进行5分钟的准备,然后在评委面前作出回答,回答时间不超过3分钟。 |
每位考生考前5分钟抽取结构化面试试题,进行封闭式准备。 |
模拟上课·板书 (80%) |
根据教学设计内容要求进行模拟上课,同时在黑板(或白板)上展示板书,一般不超过10分钟。 |
提前公布试题,考生可以在开放的环境中进行准备。 |
四、考核程序
(一)学生报名(4月8日-15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于4月13日前填写“温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培养过程性考核认定表”向所在学院进行报名,各相关学院对报名的学生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报名资格的师范生信息汇总后,于4月15日前将“温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报名信息统计表”经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金怡妮老师代收,南校区9A408),电子版发送到邮箱190977851@qq.com。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4月29日前)
笔试时间暂定为4月27日下午,具体考试安排在考试前两天通知。面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请各学院于4月29日上午11:00前将面试不合格的名单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学校审核(5月13日前)
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
(四)信息报送(5月18日前)
学校将公示无异议的师范生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给浙江省教育厅,并由省教育厅进行审核。
(五)颁发证书(6月中上旬)
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报送教育部备案后的师范生,由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关于疫情防控的特别说明
新冠疫情期间所有报名参加校考的师范生必须遵守温州市及学校的相关防疫政策。校考期间不在温、不在校的考生,返校前必须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前报批,并请时刻关注《温州市对国内重点地区来温返温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该措施可能每天会更新),自行确定返校时间,请尽量提前返校,在返校途中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根据温州市防疫有关规定,“温州市对国内重点地区来温返温人员健康管理措施”分几种情况:14+7、7+7、3+11、2+14。举例:14+7表示14 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观察,如果某考生来自这类地区,那么要参加4月27日的笔试的话就需要4月6日申请返校;2+14表示随时可以申请返校,但需要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任何因为违反防疫规定而错过校考的,学校不予组织补考,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温州大学教育类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领导小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