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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安排的通知

作者: 来源: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发布时间:2025-06-11本文已被浏览

各培养学院、研究生: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7月4日,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期末考试安排:本学期研究生公共课(英语)期末考试时间为2025年630日上午9:00-11:00,其他公共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专业课期末考试由学院安排。

2、学生缓考建议进研究生系统申请(培养——我的课程——缓考申请),最迟需于6月23日前提交申请,公共课由研究生院审核,专业课由所在学院审核。确有特殊情况的也可填写纸质缓考申请表(附件1)(任课老师签字,专业课交由学院,公共课交由研究生院)。

3、参加考试的学生需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不得参加考试。无证件者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所有考生严格按照考场安排就座;考试过程不允许携带手机,若已携带,必须关机,或交由监考老师集中放置。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组织广大师生认真学习国家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试纪律,对违纪、作弊的研究生将按照《温州大学学生纪律处分规定》(附件2)严肃处理。

4、考务工作要求: 各学院参照《温州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与教学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6〕156号文件)(附件3)做好有关考务工作。所有试卷命题、印刷、考务等过程管理规范有序,并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5、成绩材料提交:研究生的课程成绩任课老师一般于考后两周之内录入完毕。所有成绩录入完毕后,任课老师必须打印纸质成绩单签字交所在学院,专业课由所在学院存档,公共课统一上交研究生院存档,建议学院每学期结束之后把研究生成绩按学期制作成册存档。

6.参加公共课(英语)期末考试的考生需携带2B铅笔,答题卡请填写11位学号(学号全号)。

研究生院培养科联系人:何倩,626779 ; 蔡温乐,666162。

序号

班级编号

总数

考试地点

班级范围

1

音乐专硕

25

北校瓯7-101

舞蹈、音乐

2

学硕文科1班

29

北校瓯7-106

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文化创意学、写作理论与实践、中国史、民俗学与历史文化

3

学硕文科2班

22

北校瓯7-110

法学、应用经济学、华商经济、微纳电子与光电信息

4

学硕文科3班

29

北校瓯7-206

马克思主义理论、艺术学、设计学、 创业教育

5

学硕理科1班

28

北校瓯7-203

数学、物理学

6

学硕理科2班

35

北校瓯7-202

化学1班(学号1-50)

7

学硕理科3班

32

北校瓯7-107

化学(学号52-102)、低碳能源化学与工程

8

学硕理科4班

41

北校瓯7-105

材料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

9

学硕理科5班

41

北校瓯7-102

机械工程

10

学硕理科6班

30

北校瓯7-103

生物学

11

学硕理科7班

24

北校瓯7-109

生态学、微纳电子与光电信息

12

学硕理科8班

18

北校瓯7-208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