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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22-09-15

温州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简章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 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较强的创新意识,较好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2.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具体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公示备案为准;

3.在校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产生了较大效益等证明材料)可优先考虑。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拟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人数请参见《温州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学制3年。

三、 申请、选拔流程和所需材料

1、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2、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校研招办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同意参加我校复试的申请人,招生学院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

在复试时需交验以下材料:

 审验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按照我校相关要求到公立三甲医院进行体检。

4.各学院将复试合格拟同意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汇总表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我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后的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示10天。

5.取得我校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者,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通过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23年7月下旬(暂定)由我院寄给本人。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8000元/生/年

新入学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文科类研究生每年可获得奖助学金不少于14500元,理工科研究生每年不少于17000元。每年获得奖助学金最高的可超过48000元。

奖助政策详见《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五、其他事项

1、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须按相关规定,接受教育部信息公开及学校公示;

2、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受处分的;

 体检不合格的。

3、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未尽事宜请参见《温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的最新文件为准;

5、咨询渠道:

招生咨询部门:温州大学研招办

电话 / 传真:0577-86598062,0577-86680868    

邮箱:yjs@w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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