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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发布: 文章来源: 点击次数:发布时间:2017-03-15

温州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有关考生:
我校拟定于2017年3月17日开始研究生复试报到(具体以学院复试安排为准),考试地点安排在温州大学茶山校区,有关复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复试的考生范围
达到我校复试资格线(我校执行教育部一区复试资格线)的一志愿考生以及陆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17开通,与学院确认调剂资格后,可来校后在系统中填报)上接受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生。
二、报到及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
3月17日开始陆续(具体以学院复试安排为准)在各招生学院报到。
我校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参加复试的考生除携带:1张1寸照片(体检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出示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及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高校教务部门提供)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带有“二维验证码”,来源地址http://www.chsi.com.cn/xlcx/);
3、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除以上证件外还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同等学力考生:出示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等,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并准备加试;
以上都需要提交复印件或打印件,请于报到时交招生学院留存。
5、考生若有科研活动证明、工作业绩、专业技能相关等级证书(CET6复印件报到时交招生学院留存)、获奖证明及其它可以证明考生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综合面试时提交复试小组。
6、关于同等学力作如下说明:
1)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考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要加试;
2)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需要加试;
3)部分经省教育厅批准的专升本应届生请持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复印件)及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参加资格审查,按普通高校应届生同等对待,不需加试;
4)如是同等学力而在报名时未报同等学力的考生,请于本公告发布后三天内联系招生学院,申请并准备加试,逾期未主动提出者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没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自负。
三、食宿及体检安排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3月20日(周一)体检。无需空腹,禁食牛奶、鸡蛋、豆制品等高蛋白及油腻食物,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照片1张、体检费50元、体检表(报到时发)等。详见《2017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安排说明》。
四、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由招生学院负责组织,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及橡皮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五、专业复试(含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加试等)
由招生学院负责组织,详细的《**学院复试安排表》报到时由招生学院发给考生。
专业课笔试科目见《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加试科目一览表》,有几选一科目的考生,最迟于考前三天与招生学院确定具体笔试科目,以备考题。
复试:2小时/门,同等学力及跨专业加试:3小时/门,综合面试:20分钟/人
六、其他
1、有工作单位的考生请提前处理好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2调剂生均应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3、复试结束,请考生到招生学院领取《政审表》、《人事档案调档函》(盖研招办公章);
4、复试结束,请全日制定向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到研招办(南校区行政楼719B)签订非全日制培养协议;
5、复试通过的调剂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限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回复是否接受待录取,接受待录取的考生请尽快督促原单位将《人事档案》及《政审表》寄至我校;
6、因时间关系复试通知以此为准,不再另行寄发;
7请考生密切关注温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b.wzu.edu.cn/zsw/)。

温州大学研招办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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