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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优秀研究生赴台湾佛光大学交流(2015年春季)学习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部 来源: 发布时间:2014-10-10本文已被浏览

我校与台湾佛光大学签订了学生交流项目协议。根据协议,每年双方学校互荐优秀学生赴对方学校学习,为期一学期。交流期间双方学分互认,学费互免。
  现将2015年春季班选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期限:2015年2月-2015年6月
  二、选派对象:相关专业全日制2013级、2014级在读研究生(台湾佛光大学其专业目录详见附件一)。
  三、选派人数:1名
  四、资助方式:互免学费。
  五、交流学习生的学籍管理
  1、学生赴佛光大学学习期间保留温州大学学籍,并需按时注册。
  2、学校认可学生在佛光大学取得的课程学分。返校后,我校研究生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换算成我校相应的课程学分。
  3、交流学生不参与佛光大学的评优、评奖活动。
  六、申请办法: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审核排序(原则上按各学院2013、2014级学生数的10%来推荐),学校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七、申请材料
  1、研究生赴台湾佛光大学学习报名表(见附件二);
  2、在校期间成绩单,请到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学院打印成绩,再到研究生部培养科童老师处审核盖章;
  3、申请表中所填写的个人所获荣誉称号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八、选拔程序及时间
  1、2014年10月22日前,由所属学院统一向研究生部报送报名汇总表(见附件三),并附申请人材料;
  2、2014年10月24日前,研究生部、外事处组织面试和选拔,并公示拟推荐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2014年10月底,学校将推荐名单报送佛光大学审核确认;
  4、2015年1月,学生办理赴台通行证、离校手续;
  5、2014年2月,学生赴台学习。
  九、报名与材料送报:请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做好报名和推荐工作。汇总材料送到研究生部综合科(南行政楼721A),联系人:李老师,86598061。

  研究生部、外事处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