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工作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20本文已被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优化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程序,适应财务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提高发放工作效率,切实保障研究生的基本学习生活需求,同时配合校审计要求确保学生助研津贴发放到位,本学期助研津贴启动线上管理系统,现就做好本学期助研津贴的计算和发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发放依据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及助研津贴补助标准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7〕140号,适用于2019级研究生)和《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名额分配及助研津贴补助标准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20〕6号,适用于2020级、2021级研究生)和《温州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温大行政〔2021〕16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发放助研津贴。

二、发放对象

我校2019级、2020级、2021级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三、发放标准

人文社科类研究生250元/月/人,理工科类研究生400元/月/人,本学期发放5个月。

四、发放方式

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承担津贴和学校承担津贴两部分组成,具体发放方式如下:

1、2019级研究生助研津贴具体发放方式参照附件1《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助研津贴发放对照表(适用于2019级研究生)》。

2、2020级与2021级研究生导师承担部分为人文社科类研究生50元/人/月,理工类研究生300元/人/月;学校承担部分为人文社科类研究生200元/人/月,理工类研究生100元/人/月(详见附件3)。

3、导师发放部分,原则上主要通过导师项目中的劳务费列支,对于研究生培养需求迫切、设置助研岗位存在困难的学科和导师,培养单位可以从允许列支研究生助研津贴的经费中支出(详见附件4)。

五、线上操作流程

1、学院上传数据:各培养学院应严格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核对和上传本学期《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汇总表》,学院分管领导于5月31日前完成审核。

学院操作路径:统一身份认证——研究生系统(2018)——右上角角色选择“学院——资助——助研津贴统计——模板下载——浏览并上传——分管领导审核

2、如导师发放部分导师本人或者培养单位无法发放,可申请学校代发。请各学院在上传模板备注“需学校代发”,填写附件5《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发放部分)学校代发汇总表》,培养单位人员经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纸质材料于5月31日前交至南校行政楼718,电子材料发送至ygjz@wzu.edu.cn。

3、研工部审核各学院提交的助研津贴汇总表,统一造册发放学校承担部分津贴。

4、各位导师于6月15日前完成本学期助研津贴(导师部分)发放,造册发放时请写清是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方便后期各方核查。

5、学生确认收款。各学院于6月24日前在线上完成助研津贴“学生收款确认”审核工作,确保全体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及时、发放到位。

学院操作路径:统一身份认证——研究生系统(2018)——奖助(学生)/资助中的助研津贴(老师)——学生收款确认——学院审核——分管领导审核

、注意事项

1、请各位研究生更新和完善“研究生系统”基本信息,尤其是联系方式、银行卡号,方便后续各项工作开展。

2、请各位研究生使用工商银行卡,若卡丢失,请及时补卡,到学院登记并录入财务系统,并在“研究生系统”更新,以免影响发放。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6598061。

附件:

1.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助研津贴发放对照表(适用于2019级研究生)

2. 《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分配及助研津贴补助标准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17〕140号)

3. 《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名额分配及助研津贴补助标准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20〕6号)

4. 《温州大学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暂行条例》的通知》(温大行政〔2021〕169号)

5. 《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研津贴(导师发放部分)学校代发汇总表》

计财处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