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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开学初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10本文已被浏览

各培养学院:

为扎实做好开学初研究生相关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资助政策,认真排摸暑假期间学生意外变故情况

各学院需积极宣传《温州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暂行办法》等相关资助政策(见附件1-2),确保每位研究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完成学业。

现开始申报暑假第二批临时困难补助工作,请各学院全面掌握研究生暑假期间遭遇意外事故或疫情、台风、地震、泥石流、洪涝等灾害情况,组织好学生进行申请。请各学院在9月24日前将《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3)、《温州大学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附件4)以及相关困难证明材料,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研工部71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gjz@wzu.edu.cn,主题标明“XX学院暑期受灾研究生临时困难补助(第二批)”。

二、通知生源地贷款学生相关信息填写工作

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手续办理的要求,学生在生源地办理完毕信用助学贷款后,需要高校在限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回执录入,请各学院通知新老生务必在9月15日前在网上完成《温州大学研究生生源地贷款信息调查》的填写,链接如下:

https://www.wjx.cn/vm/te3W8FL.aspx

如个别生源地贷款银行需学校盖章确认的,请以学院为单位于9月30日前至研工部718统一盖章。

三、积极做好新老生资助认定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教育、财政、人力社保部门分配学生资助名额和安排资助资金、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精准扶贫,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参照《温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温大行政发【2020】37号)规定,请各学院按时组织完成学生申请、导师参与、学院审核认定、公示等资助认定流程,详见《温州大学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相关附件》(附件5)。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10月22日前将《高校研究生资助认定统计表》(附件5)纸质版签字盖章送至南校区行政楼718室,电子版发送至ygjz@wzu.edu.cn, 邮件主题标明“XX学院2021年研究生资助对象认定”,其余材料请各学院按照资助认定流程做好过会、公示、归档工作。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86598061(内线77806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月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