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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5本文已被浏览

各部门、各学院:
  研究生助管岗位是研究生提高综合素质、培养职业能力的重要平台,也是践行研究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教育理念的重要抓手。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助管工作将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三助一辅的育人功能,规范管理、加强培训、严格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1.研究生助管岗位以“按需设岗、按劳取酬、公平竞争、严格考核”的原则设立。
  2.研究生助管岗位按照工作时间分为固定岗和临时岗两类,按照工作类别分为行政工作助理、思政工作助理、教学管理工作助理三类。原则上每个岗位设置数量不超过2人。
  3.固定岗工作时间一般为4-5个月,每周不少于10小时,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量由设岗单位的要求确定。临时岗位由设置单位根据特殊情况向校研工部申请,经研工部审核后设置,临时助管工作时间一般为1-2个月,每周不少于10小时。
  4.各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设岗申请,各学院固定岗位数原则上与上学期一致;各部门原则上一个部门申报一个岗位。助管人员具体岗位分配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安排,学院岗位数中1个岗位数固定用于研究生思政工作助理。
  5.研究生固定岗位设置原则上每学期设置一次,临时岗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申请。
  二、岗位条件
  1、在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品学兼优,勤奋踏实,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
  3、工作时间充足;
  4、同等条件下贫困研究生优先。
  5、各位研究生应结合个人职业取向和学科专业认真选择助管岗位,原则上一人只能承担一个助管岗位。
  三、聘任程序
  1、根据学校通知精神各学院上报岗位计划数及岗位信息,研工部汇总审核,学生申报,设岗单位审核资格、组织竞聘、培训上岗等环节,竞聘结束后,各设岗单位将聘任结果报研工部备案。
  2、助管岗位聘任由各设岗单位自行组织,各单位需明确岗位职责,细化工作任务,加强工作考核。招聘时应充分考虑申请者的学科专业背景、学习和经济情况,品学兼优或经济困难者应优先聘任。
  3、助管需经各设岗单位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上岗工作前一月为试用期,试用合格后转为正式助管,试用不合格者由设岗单位报研工部审核后另行聘任。
  四、日常管理与考核
  1、研工部负责助管工作审查与监督,不定期随机抽检部分助管的工作情况,设岗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2、设岗单位要将助管工作与研究生综合素质发展、职业能力培养结合起来,设立助管岗位指导教师专门负责研究生助岗的培训、日常指导和学期考核。研工部通过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将作为下轮岗位设置的重要依据。
  3、设岗单位应以“认真严肃、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助管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五、津贴发放
  1、津贴发放数额须严格按照助管工作量来计算,助管津贴发放标准为不超过600元/月,不足一月则按照每小时15元标准核算,原则上每学期按照4-5个月计算。发放方式为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到研究生工商银行卡中。
  六、时间安排
  3月5日研工部下发通知
  3月9日前各单位申报设岗数目
  3月14日前研工部审核设岗数目、组织申报。
  3月15日前各单位审核材料、组织竞聘、上报聘任结果

  七、材料上报
  请各单位于3月9日下班前将《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纸质版交于研究生院李慧老师处,电子版发至635144826@qq.com。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时间安排和相关要求做好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申报工作,确保后续工作顺利进行。
http://yjsb.wzu.edu.cn/__local/E/95/44/1E475824BC1CFDE95CED69DAA09_E2ED34CA_80.gif?e=.gif
温州大学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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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学研究生“三助”申请表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