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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审查、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2-21本文已被浏览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2017届拟毕业研究生及相关导师:
为确保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管理,现就2017届研究生毕业审查、论文评阅、答辩及学位授予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审查工作
请各学院仔细审查每位拟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审核课程考试(考核)成绩、学位英语成绩、科研成果等各项材料,该工作由培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负责,研究生部培养科复核。
二、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加强各个环节监督,有效保证毕业学位论文的质量。研究生导师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的指导工作。所有毕业学位论文均送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阅。论文提交盲审前导师应对研究生的论文进行最后审定,撰写评语,并作出是否送审的决定。对未能达到学位水平要求的论文,按规定做延期处理。论文送审前须经过学位论文不端检测系统的检测,对文字重复率较高及存在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不予以送审。
研究生根据专家评阅意见和导师建议对毕业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确认论文修改完成后,方可准许答辩。具体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包括答辩日期的安排、外校专家的聘请等。答辩的相关程序依照《温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实执行。
三、学位授予工作
论文答辩结束后,各学院应尽快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并做好本学院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审核情况统计表报交研究生部(附件2,包括纸质和电子稿)。最后按学校统一安排,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投票表决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建议。
四、时间安排
论文评阅阶段: 3月底——4月底
论文答辩阶段: 5月中下旬—5月底
材料审核及学位授予阶段:6月初
五、答辩前的准备工作
1.答辩前一周,拟毕业研究生从研究生部网站上下载《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书》和《温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审核表》,填写后统一交培养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秘书审查后,再交研究生部培养科复核。
2.培养学院须提前一周,将答辩具体事宜(包括时间、地点及需注意事项等)通知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并以《答辩公告》形式上报研究生部培养科(电子版)。
3. 培养学院提前三天,在校园内以海报形式以及通过网站公布答辩信息(包括答辩时间及地点、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姓名、答辩人姓名、论文题目、指导教师姓名等)。
4.培养学院研究生秘书请于答辩前三天,准备好答辩会议记录、表决票、决议书等答辩用材料。
5. 拟毕业研究生在答辩前一周,向各学位点递交《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二份,以及学位论文若干本(具体印刷份数由各学位点自定)。
六、答辩后上交材料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会议召开后,请将有关毕业与学位授予材料(清单见附件1)交研究生部培养科。
七、其他
1. 请拟毕业研究生在答辩前补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所有应填信息(包括学历生基本信息、开题、发表论文等)(有关答辩内容请在答辩后即刻录入),请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及时对所有信息进行审核,否则将无法打印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相关表格材料可从研究生部网站下载。
3. 其他相关未尽事宜,按照《温州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执行,并及时关注研究生部网站有关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86598062 660487 邮箱:xwb@wzu.edu.cn
研究生部
2017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