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老师:
为有效地加强对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督导和管理,根据《温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温大行政[2006]),现对2017年12月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附件1)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研究期限为1年的到期项目,请负责人填写《温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改研究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并按立项时的承诺提供相应的成果材料;
2、研究期限为2年的未到期项目,请负责人填写《温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展情况检查表》(附件3)。
3、需要申请延期结题的项目,请负责人填写《温州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延期结题(鉴定)申请书》(附件4)。
4、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交所在学院,由学院提出书面审批意见后于2019年3月20前统一报送研究生院培养科。
5、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达到预期目的的项目,研究生院有权予以中止,并相应收回已下拨的经费。
联系人:黄旭红,771769(内线)。
温州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