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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轮学位授权点增列预申报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0本文已被浏览

各学院、各学位点、各学科:

为做好2017年学位点增列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博士硕士点的需求调研》的通知,现开展我校学位授权点的预申报的工作。请各学院、各学位点、各学科充分学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附件2)和《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附件3),认真对照《2017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总体要求》和《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进行预申报、预填写,在申报填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并填写于《博士硕士点增列需求调研》(附件1)。

一、申报范围

1、拟申报类型: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和专业学位类别。

2、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申报要求:按一级学科拟申报博士或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包含两种情况:一是我校现有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在满足相关一级学科申请基本条件下,需申请新增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否则在下次学位授权审核结束后将不再保留;二是新申请的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注:学校现有二级学科硕士授权点包括课程与教学论、应用数学、理论物理、凝聚态物理、应用化学、民俗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英语语言文学)

3、专业学位类别申报要求:原则上我校的8个专硕培育点都必须参加此次专业学位类别的申报工作,其余学科可自主申报。

(注:学校8个专硕培育点包括金融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电气工程硕士、新闻传播学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

二、填写要求

请各学院、各学位点、各学科充分研读《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并认真论证后,填写《博士硕士点增列需求调研》(附件1)。此次预申报情况将作为学校正式申报学位授权点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学院于2017424日(下周一)下午下班前将纸质版《博士硕士点增列需求调研》(附件1)(一式两份),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送至研究生部学科建设管理科719A室,电子版发送至:343316758@qq.com

联系人:金丹, 联系电话: 86598060 / 653447

附件1:《博士硕士点增列需求调研》
附件2:《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
附件3:《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

研究生部

2017420